在国有企业中,董事长是公司治理结构的核心人物,通常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,主要承担战略决策、治理监督及党组织领导等核心职责,具体职责有以下四项,尤其是最后一项,很重要:
第一项职责:战略决策与规划主导
组织制定企业中长期发展规划,明确发展目标与产业布局,定期评估战略执行效果并动态调整。依据《公司法》赋予的职权,主持审议年度经营计划、重大投资方案及财务预算方案。
召集并主持董事会会议,审核议案材料,确保决策程序合法合规;检查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,及时纠偏重大偏差。
二、法人治理与组织管理
落实上级政府战略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,定期向出资人和政府报告公司经营状况,确保董事会有效履行“定战略、作决策、防风险”职能。签署董事会重要文件(如公司债券发行方案)及法定代表人授权范围内的合同。
监督总经理及其他高管的工作,确保其履职合规、高效;定期听取总经理的工作汇报,评估公司经营状况和管理层表现。
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,提名总经理人选,审批公司副经理、财务负责人等高管人选。
作为公司法定代表人,代表公司签署重要文件、合同和协议。
代表公司与政府、国资委、合作伙伴等外部机构沟通,维护公司利益。参与重大商务谈判,推动公司对外合作和业务拓展。
三、风险防控与合规建设
主导建立企业风险防控体系,审批重大资产处置、并购重组等高风险事项,防范经营与法律风险。作为法定代表人,牵头处理重大法律纠纷及合规问题。
组织制定公司章程、基本管理制度及党建相关制度,确保企业运营符合国资监管要求。
四、党组织领导职责
兼任党委书记时,落实党委会前置研究程序,确保企业“三重一大”事项(重大决策、重要人事任免、重大项目安排、大额资金使用)经党组织审议后再提交董事会决策。根据党管干部原则,主导干部选拔任用流程,按权限任免党内职务,监督各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,确保选人用人程序规范。 |